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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從1991年,香港引入立法會地方直選(「完善」前、無篩選的直選、與及真正有權的議會),我都會對選舉新聞都饒有趣味地閱讀。記得1995年那一屆,我在中學得到過一個獎,就是估中全部當選議員的名字。

我知道母親所屬的陣營,每次選舉都有centralized的「官方指示文宣」投誰一票,但每次父親的一票都會完全對沖。小時候,甚至民主黨還未出現前,父親告訴過我對港同盟有好感,然後第一次有地方直選開始,他就是投李柱銘。後來有了公民黨的選項,我知道祖母是改投余若薇的,父親有沒有跟隨我不知道。2010年的「五區公投/總辭」,我父親是有投票的,不過強調他是「盡公民責任投票參與補選」云云。

小時候,家中很愛看《龍門陣》,主持是黃毓民、鄭經翰、陳耀南教授。雖然風格差天共地,但父親很佩服黃毓民的學識和口才。他看不起商界的勢利、愛國陣營的邏輯,不過與此同時,他是很佛系的人,是非常典型的和理非。

我想,這也是上一代知識份子的普遍主流。

小時候,他和我講很多歷史故事。他說過現在國際關係還講一點道理,有聯合國之類,已經比較文明,但那是沒有保障的,假如有一個國家夠強大,還是可以一個一個國家的吞掉。他對文革那一套中國思維非常反感,但也不希望中國被西方「欺負」。

他認為假如大環境不能抗衡,堅持在小環境說出真理,不要強出頭,不要完全屈服,這從來都是世界運作之道。潛台詞是:如果爭取不了,就只能獨善其身。聽起來不順耳,但此刻的「新香港」,其實牆內的人,每人都只能這樣。

耳濡目染下,我自己呢?

我從小到大,都不是愛爭取任何東西的人:為公為私,我都很少去「爭」,原因是懶,或找不到「爭到之後」的快感和動力。對公對私,我都沒有說過「我要爭取民主否則OMDB」之類的話,那不是我的風格。但我很知道自己不喜歡甚麼,而為了不做不喜歡的事,我卻可以非常determined,因為我對個人私隱、做什麼不做什麼的自由,非常堅持。到了今天,假如在我自訂的「家中工作時間」,太太和我說任何話,我都會視之為「侵犯主權」,直接無視的。

每次有人問「你想做什麼」,其實我都不懂得答;但「不想做什麼」,就非常清晰。「擁有一定的能力、自主性,無論是經濟上的、知識上的、行動上的,去保證自己每一刻有新的決定想做什麼的時候,都可以做」,應該是我的人生的唯一追求目標。學術地說,可以是什麼積極自由與消極自由的分別。

香港人普遍的最底線,不過是免於恐懼的自由。連這一點也越過了,就應該全力反撲了。明就明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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