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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議會建制派大敗,惹來建制派大報復,這樣的邏輯,自然是「新香港」才有的黑色幽默。

雖然經過政權放風後,大量民選區議員辭職、剩下的又大量被DQ,但對林鄭政權而言,區議會雖然無權,卻依然因為選舉方式「太民主」,而需要「完善」,已經有不同建議要重新委任區議員、進一步降低區議會權力等。

現在民建聯終於正式建議:直接廢除區議會算了。建議來自民建聯副主席陳學鋒,他的「完善」方案就是直接廢民主、改為委任「地區專員」,任命採取問責制,地位「略低」於問責局長、其實就是類似副局長級別,即「區長」。

區議會不同立法會,並非《基本法》列出的憲政存在,從來都是諮詢機構,政府覺得方便時就會「諮詢」,當作「吸納民意」,不方便時就會完全不理。現在擔任地區專員的AO,其實也曾有建議擴權。但假如地區專員被升格為「問責區長」,自然就不會再由公務員擔任,被委任的大概就是民建聯、鄉議局的「區佬」,卻承擔了現在公務員的職責。

這是又一種向傳統精英的奪權。須知昔日港英時代,確有類似「理民府」一類編制,由公務員負責和居民溝通,但現在直接委任「區長」、他們卻能直接動用地區資源,這是一個分贓計劃,和昔日要「政通人和」的港英管治模式完全不同。

沒有了區議會,本來毫不重要。但昔日港英沒有區議會時,市政局民選議員卻承擔了反映民意的關鍵角色。現在立法會被「完善」、區議會很可能整個消失,卻毫無其他民意機構填補,替代品純粹就是委任。這樣的政權,對民意的漠視和恐懼,固然已經到了歇斯底里的地步,但也反映推倒重來、從新分餅、末日盛宴的慾望,是何等強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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