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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舊香港,每一條法案要通過都不簡單。雖然建制派在立法會的屈機選舉制度下永遠以少數票佔多數議席,但不得人心的法案,還是每每不能通過。但來到新香港,政權肆無忌憚,失去了一切制衡,一切昔日不能通過的惡法,都全速開動。

最新發展是被稱為「網絡23條」的《版權(修訂)條例草案》,正式重臨,主理的是商經局邱騰華。今天有了國安法,23條已經被恥笑為「無牙老虎」,區區「網絡23條」,通過自然不會有任何難度。

表面上,這條例首當其衝的,自然是二次創作的文化人、演藝人,例如晴天林就很可能高危。但其實這條條例一如任何其他法律,在正常社會寫得再辣,執行時都不能太違反common sense;但落入一個瘋狂的政權手中,卻可以有非常誇張的效果。

例如任何人在社交媒體使用林鄭月娥的肖像改圖,也可以說是觸犯「版權」;而任何人「改圖」諷刺時弊,已經可能犯法。而且現在的新法案,幾乎肯定加辣,也可能不再有任何豁免。至於有沒有追訴期,同樣可以很飄忽。例如一張十年前的改圖,只要現在在網絡還能看見,可能已經「違法」。

現在這個政府做的一切,就是「完善」中國式的「口袋法」制度:總之任何東西都要立法,立了再算,以確保需要時,任何人都可以隨便治罪。而香港公務員畢竟高效,現在政權使用的招數,正是要所有部門「跑數」,大家都要別出心裁,想想還有甚麼可以整治香港人。無論是懲教處還是商經局、食環處還是民政事務局,都會想到前所未有的「依法」工程,去向上頭邀功。

這樣荒謬的社會,反正一件污兩件穢,甚麼角落還未立法的,很快都會一股腦兒立下來,去迎接2022年的「香港回歸25年大典」。下一條法案,又會是甚麼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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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ments

Gary Lee

叮噹法律

Chocobean

有無辦法接走晴天林,由海外港人贊助繼續音樂?